岳阳市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1标段第二次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岳阳市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1标段第二次于2024年12月27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更正: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对投标报价的其他规定:“1、一标段不可预见费:80753.79 元,一标段安全生产费: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和单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报价范围: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
更改为:“1、一标段不可预见费:80753.79 元,一标段安全生产费:40376.89 元为不可竞争费用,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和单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报价范围: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更改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存在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情形,不予退还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全文:“3 年(指2022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3 年(指2021年12月~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指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指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 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二)“投标人信用等级(0~45分)”
更改为:“投标人信用等级(0~40分)”。
五、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 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二)“流动比率(7分):流动比率2倍(含)以上--7分;流动比率2倍以下--0分。企业利润(6分):净利润>0--6分。企业资产负债率:(7分):资产负债率<70%--7分;90%>资产负债率≥70%--0分。”
更改为:“流动比率(7分):流动比率2倍(含)以上,计7分。流动比率2倍以下,计4分。企业利润(6分):净利润>0,计6分。净利润≤0,计2分。企业资产负债率:(7分):资产负债率<70%,计7分。90%>资产负债率≥70%,计4分。”
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7.2.1预付款“(适用于有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25%,分2次支付给承包人。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60%,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3)第三次预付款……。”
更正为:“(适用于有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25%,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100%,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3)第三次预付款……。”
七、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其他要求10、本项目年度考核奖项评分以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其他要求增加:“10、原参与岳阳市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2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岳阳市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1 标段第二次的投标,具体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2标段保证金保函入账明细表为准。”
本公告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此前发出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资料、补充通知等)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岳阳市临湘市长盛西路185号
联 系 人:卢平均
电 话:0730-35560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恒大御景湾7栋2104室
联 系 人:易恩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龚珊、谢哲
电 话:0730-885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