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37/2022-1921211
  • 统一登记号:YYCR-2022-09001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2-03-18
  • 信息时效期:2026-12-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财发【2022】2号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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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岳阳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6日        

 

岳阳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湘财购〔2021〕29号)文件精神,岳阳市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2年版)》执行。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2年版)》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实施分散采购。具体限额标准为:

市本级: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

县(市)区级: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以上。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岳阳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省财政厅制定的标准200万元执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审批。

四、其他要求

预算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应根据本目录及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纳入项目管理的零星采购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核算和管理,追加、调整采购项目、品目以及细化品目分类,应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应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的规定全部纳入电子卖场管理。采购人不得利用电子卖场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方式的选择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单次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和程序进行。单次采购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采购人可以明确提出采购需求清单且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或工程量清单经投资评审的工程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在电子卖场竞价。

从2022年3月18日起按照本通知规定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