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加强市城区部分区域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一)岳阳楼区:G107—赶山路—黄河大道—洞庭湖东岸线—北环线合围区域(不含区域内高速公路),以及金凤桥路(岳阳大道路口至巴陵东路路口北侧 100 米)、巴陵东路、洞庭湖大桥。
(二)云溪区:云溪大道(洗马路至云中北路段)、云中北路、岳化大道(云中北路至文苑路段)、文苑路(岳化大道至洗马路段)。
(三)君山区:西环路(柳毅大道至洞庭大道段)、创业路(君山大道至卫星路段)、富民路(民旺路至西环路段)。
具体限制通行范围见附件。
二、禁限行时间
(一)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禁止在禁限行区域内通行。
(二)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6:00 至 22:00 禁止在禁限行区域(不含赶山路、黄河大道、G107、北环线)内通行。
三、相关处罚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 2026 年 2 月 9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附件:岳阳市城区禁限行区域示意图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6 年 2 月 9 日
附件
岳阳市城区禁限行区域示意图

岳阳楼区

云溪区

君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