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促进校外培训回归公益属性,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湘发改价费〔2021〕744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862号)文件,按照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成本调查为基础,统筹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我市实际,岳阳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局起草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电子邮箱:yyfgwjgk@163.com
附件:2024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wps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