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屈原公安局把公务员平时考核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聚焦“实、精、严”,不断加强和改进平时考核工作,激励广大民警展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督促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素质。
压实考核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构。一是专题研究考核工作。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平时考核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党委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建立由局领导牵头、专人负责的工作体系。二是明确考核责任分工。由政工室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考核工作的实施与监督,各所队室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民警的平时考核工作,内勤为联络员,做好协调沟通、资料收集等工作。三是定期开展考核督察。局考核办联合督察大队定期对各所队室的平时考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将情况反馈给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做好平时考核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精准设置考核指标,严格规范考核步骤。一是量化考核指标。实行“5+N”的考核体系,由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日常出勤5个方面和业务部分构成,业务部分由各所队室根据《屈原管理区公安局2021年度业务工作绩效评估细则》,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考核内容与分值。二是自评互评结合。制定《屈原管理区公安局平时考核评分表》,细化考核内容与扣分情形,由民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扣分,并如实填写扣分原因,所队室负责人对民警评分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明确最终评分为民警平时考核分数。三是严格程序规范。采取个人自评、审核评鉴、结果反馈、存档备案的步骤进行。每季度,所队室负责人结合民警填写的《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与平时评分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由分管局领导审定。
严格标准把牢“三关”,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一是严把审核关。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不走过场、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扎实做好审核评鉴工作,营造良好的比学赶超氛围,鼓励民警争先创优。二是严把督促关。对平时考核排名靠后的民警,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一对一”谈话,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帮助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三是严把运用关。把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对考核表现优秀的民警,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