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用人单位: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各用人单位按照(湘人社规〔2020〕7号)精神,可采取自愿的原则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程序聘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相应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岗位开发主体。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2.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3.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在“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城镇失业登记(非自主创业、非企业参保、城镇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4.岗位补贴标准和开发数量。根据市本级就业资金预算,确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数量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受理时限。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15日。
6.申报资料。用人单位申请报告、诚信承诺书、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等(见附件1、2、3)。
7.受理机构。岳阳市就业服务中心农工部。地址:岳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4楼417办公室。
8.业务培训。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办人进行集中业务培训。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丁玲 联系电话:0730-8251681
附件1:
用人单位申报开发公益性岗位承诺书.doc
附件2:
用人单位申报开发公益性岗位所需材料清单.doc
附件3:
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xlsx
岳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