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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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持续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现就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时

  (一)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6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 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创新 ”“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基层治理防线 ”(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

  (二)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二、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规定,各职称系列评委会在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单》)。2026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1-2025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2-2025年(硕士参评中级按相关规定执行)。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使用网上核认系统,申报核认时间为5月25日至7月25日。

  (一)市直单位职称参评人员学时核认。市直单位参评人员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hunan.gov.cn/)进入“个人网厅”提交学时核认申报,经用人单位初审、主管单位复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认,核认无误后在个人网厅下载打印《学时认定单》。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的佐证材料须经经办人签字审核、单位盖章后上传网上核认系统。

  (二)各县市区职称参评人员学时核认。各县市区单位参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报县市区人社部门核认。

  (三)其他人员学时核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按属地原则办理,由单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继续教育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发展战略,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组织实施继续教育,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二)规范继续教育基地培训管理。我省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可面向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培训,其组织实施培训所取得的学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认可。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强化培训质量全过程管控,科学优化课程体系设置,切实提升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严禁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行为,不得将培训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不得以业务分成等形式开展违规合作。

  (三)实现培训学时双向互认。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双向互认机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学习渠道。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统筹整合专业技术人员线上培训平台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在统一平台上完成相关培训的,其学时可直接认定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

  (四)简化既往学时佐证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以往年度已办理学时认定并取得《学时认定单》的,该《学时认定单》可作为对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佐证材料。

  (五)我市人社部门学时核认申报咨询电话

  1.市人社局:0730-8882339、0730-8882310;

  2.平江县人社局:0730-6283731;

  3.岳阳县人社局:0730-7663321;

  4.华容县人社局:0730-4133081;

  5.湘阴县人社局:0730-2260005;

  6.临湘市人社局:0730-3761977;

  7.汨罗市人社局:0730-3393000;

  8.岳阳楼区人社局 :0730-8222017;

  9.云溪区人社局:0730-8415051;

  10.君山区人社局:0730-8115086;

  11.屈原管理区人社局:17386583334;

  12.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理局:0730-8208802;

  13.南湖新区人社局:0730-8208700。

  附件:1.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备案平台

  2.2026年有效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3.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

  4.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  日

  附件 1

  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备案平台

基地名称

网络平台网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岳阳开放大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https://www.yyzjpx.cn

易文超

0730-8980266

0730-8980277

岳阳人才集团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https://zyjj.yyrcjt.com/

欧阳妙念

0730-8708918

  附件 2

  2026年有效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基地名称

网络平台网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南大学

sypx.csu.edu.cn

朱  颖

0731-82654585

湖南大学

jxjyjd.hnu.edu.cn

沈  路

0731-88684682

长沙理工大学

jxjy.csust.edu.cn

莫世民

0731-84213966

湖南工学院

sydw.hnit.edu.cn

李鹏祥

0734-8432336

  附件3

  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继续教育形式、学时核认所需材料、学时折算细则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核认所需材料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培训通知、培训课程表(或培训日程安排)、培训签到表或其他签到形式;

  (2)培训通知(或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培训日程安排之一)、结业证书。

  2.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实践活动通知、加盖单位公章的派出通知;

  (2)实践活动通知(或实践报名表)、实践活动日志。

  3.参加网络平台专业课程等远程教育的提供以下材料:

  课程时长(或课程内容)及结业证书。

  4.参加学术会议、研讨、讲座、访问、交流等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邀请函或通知、加盖公章的参会回执、学习笔记等资料;(2)会议通讯录、邮件回执、财务报账单等其他辅证材料。

  5.参加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的提供结题(项)证明材料。

  6.出版著作(译作)的提供含作者名字的著作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发表论文的提供刊物封面、刊号、含论文标题和作者姓名的目录复印件。

  7.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

  8.主持或参与课题获政府或行业组织奖项的提供获奖证书。

  9.“三援 ”、专家服务基层、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一线等政府部门特定工作任务的提供派遣通知及考核表等相关辅证材料。

  10.提升学历层次继续深造的,提供学习课程成绩单;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考试成绩单;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的提供合格证书。

  11.海外交换(交流)的提供邀请函、回执(或学习资料,或邀请方颁发的结业证书等)。

  二、学时(分)折算细则

  1.参加有关培训、研讨、会议等,每天折算 8 学时,半天折算 4 学时。

  2.参加政府或行业组织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结题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项目)主持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 60 学时,主要完成人(除主持人外署名前三)认定专业科目培训 30 学时,其他参与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 10 学时;市(厅)级课题(项目)主持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 30 学时,其他参与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 10 学时。

  3.出版著作(译作)或教材的,出版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或第一作者可折算 60 学时,其他作者可折算 30 学时。在国内外统一刊号刊物发表论文的,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独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每篇折算专业科目 30 学时;其他作者的折算专业科目 10 学时。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当年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专利证书独立或排名第一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 60 学时,排名前三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 30 学时,其他参与人认定专业科目培训

  10 学时;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证书独立或排名第一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 30 学时,排名前三者可认定专业科目培训 10 学时。

  5.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奖项的,当年可视同参加专业科目培训,一、二、三等奖分别折算 60 学时、30 学时、10 学时;获市厅级科技(社科)奖项的,一、二、三等奖分别折算30 学时、10 学时、5 学时。

  6.参加“三援 ”(援藏、援疆、援外)工作任务人员工作时间为 6 个月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90 学时;超过 1 年以上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外派期间所有年度继续教育

  90 学时。参加专家服务基层的,现场服务的每天折算 8 学时,线上服务的按实际服务时间折算

  7.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度通过一门学习课程或考核的,可折算专业科目 30 学时。

  8.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当年度通过一门考试课程的,可折算专业科目 30 学时。参加数字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的,每个科目折算专业科目 30 学时。

  9.参加海外交换(交流),时间 1 年以上的,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90 学时。

  10.参加国际、国家级技能大赛,可折算专业科目学时,获得金奖认定 60 学时、银奖认定 30 学时、铜奖认定 10 学时。

  11.参加省级技能大赛,可折算专业科目学时,获得金奖认定 30 学时、银奖认定 10 学时、铜奖认定 5 学时。

  附件4

  湖南省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

  操作指南

  一、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文件二维码

  二、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视频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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