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社字〔2018〕13号A类 同意公开
李海英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岳阳市文艺人才培养扶持力度、重振文艺岳家军雄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破职数限制,畅通职称评聘”的问题
从您建议中关于我市文艺人才中高级职称的调研数据可以看出,您在提出建议之前做了大量调研工作,这种谨慎态度和务实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也深受启发。在职称评聘中能否打破职数限制,也是人社部门一直在思考和探究的问题。您提到的职数限制,主要源于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
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规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以及《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规定“1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省人社厅《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人社函〔2011〕75号)规定:“全省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确定为1∶3∶6,同时按行政层级分别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控制目标,其中省属事业单位为3∶4∶3,市属事业单位为2∶4∶4 ,县乡事业单位为0.5∶3.5∶6。”
在现有政策条件下,我市人社部门只能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对职称评聘进行职数限制,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为2∶4∶4 ,县乡事业单位为0.5∶3.5∶6。在此基础上,只要有岗位职数空缺,即可直接申报评审并聘用。而且在企业人才职称评聘方面,一直是没有职数限制的,今年6月份我局又出台了《岳阳市企业人才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对特别优秀人才还可以放宽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
二、关于“文艺岳家军人才扶持计划”
该计划主要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我局高度重视文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职责范围内全力支持文艺岳家军队伍建设。比如在巴陵戏剧传承院招聘人才方面,我们打破学历限制和考试惯例,组织现场才艺表演以测试评价人才。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各项要求,努力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为文艺岳家军重振雄风贡献人社部门的力量。
感谢您对岳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1日
承办负责人:邹望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徐波 0730-888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