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卫兵同志任岳阳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兼);
免去喻飞跃同志的岳阳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兼)职务;
徐煜同志任岳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
免去方卫兵同志的岳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职务;
周泽柱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钟炎秋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吴有祥同志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免去其岳阳市重点项目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许淞同志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洪和平同志任平江起义纪念馆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廖亚文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付学文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免去易昊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徐利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免去阳文益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金辉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
免去方年文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曾新保同志的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大成同志的岳阳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岳阳市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