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卫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22〕2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03-0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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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卫兵同志任岳阳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兼);

免去喻飞跃同志的岳阳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兼)职务;

徐煜同志任岳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

免去方卫兵同志的岳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职务;

周泽柱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钟炎秋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吴有祥同志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免去其岳阳市重点项目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许淞同志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洪和平同志任平江起义纪念馆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廖亚文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付学文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免去易昊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徐利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免去阳文益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金辉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

免去方年文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曾新保同志的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大成同志的岳阳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