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袁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25〕12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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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袁康同志任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台长、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志辉同志的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陆海湖同志任岳阳市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谢晓锋同志任岳阳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畅同志任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协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余昕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邓可杰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傅学文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余宏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金辉同志的岳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郑雄伟同志任岳阳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云飞同志任岳阳市水运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亮同志任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李卓同志任岳阳城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同志任屈原管理区管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欧阳帆同志任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加旺同志任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宇同志的湘阴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根据省委编办有关文件精神,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上4产业开发区管会领导职务相应变更,不再另行办理任免职手续。

副总经理的任免,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岳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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