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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6-09 11:16

岳司字[2025]9A1类 同意公开

李伟等2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及省委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已于去年3月15日正式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改革推进过程中,暴露出市、区两级执法联动机制不健全、部分部门权责边界模糊、执法力量配置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等普遍性问题。

为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按照市委工作安排,市司法局协同市委编办率先开展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专项调研。2025年1月11日,八届市委常委会第122次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汪涛在《岳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中指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渡期存在部分涉改单位执法边界不清、案件管辖及移送不规范、"执法空白"等现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谢卫江就此作出专项指示,要求市委改革办牵头统筹,相关单位协同开展调研协调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及谢卫江书记指示精神,市委改革办于1月23日组织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召开专题协调会,在梳理问题清单基础上,向市直相关执法单位下发调研通知。随即成立由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司法局牵头,联合各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及区政府法顾单位组成的专项调研工作组,对三个行政区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9个重点执法单位(以下简称"被调研单位")展开深入调研。

调研期间,工作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咨询等方式,全面掌握被调研单位在机构改革前后的组织架构调整、职能划转承接情况,系统收集改革进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与体制性障碍。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形成《关于岳阳市行政执法体制现状的调研报告》,已按程序呈报市委市政府审阅。

此次调研在既有执法体制改革框架下,进一步深挖细查,发现了一系列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

一、市、区两级未及时厘清职责边界

机构改革以后,市级执法队伍与区直部门未能及时根据各自执法力量情况,合理划分职责,明确各方责任。如上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的交接确认,涉改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执行和考核承担主体等,未能提前或者在改革后及时厘清。后续容易发生市、区两级因执法职责划分不清,执法工作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内行业主管部门与派驻执法大队存在监管与执法边界不清,职责与行政行为重合较多,加上派驻执法大队“人、财、物”归市级管理,区级对其无抓手、缺乏管理约束。

二、市级派驻队伍履职缺乏有效约束

涉改市级执法支队三定方案中规定,市级派驻队伍干部任免和大队综合绩效考核会书面征求区主管部门意见。但区直部门普遍认为,仅书面征求区主管部门意见的做法,并无实质约束效果。市级派驻执法队伍与区直部门在人员、财务和职权方面没有管理关系,容易发生执行障碍。 

三、现有执法人员力量无法满足执法需求

“混编”人员调离后执法岗位发生空缺。涉改部分区直部门岗位“混用”的执法队伍编制人员在本次机构改革后被上收调离,导致“混用”人员的岗位出现“空岗”“缺岗”现象。

    上述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已形成积弊,为重新厘清区直部门权责增加了难度和阻碍。为此,我局联合市委编办,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积极解决相关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明确市级执法队伍承担行政检查工作

根据《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报请市委市政府明确市级执法队伍承担行政检查工作,并且在此基础上细化行政检查工作内容和责任,如明确日常监督检查的履职和考核单位,避免执法队伍只做行政处罚,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情况。结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目的来看,如果市级执法队伍只行使处罚权,区级主管部门履行全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既不能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客观上也存在执法人力物力的资源浪费。

二、规范行政委托执法行为

建议市、区两级组织对委托事项的合法性、必要性以及受委托方的承接能力等进行评估论证,邀请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形成评估论证结论报告。加强委托执法的工作保障,解决受托单位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问题。规范委托执法制度,依法制定委托执法协议,明确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同时不定期组织受托方的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受托方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供受托方必要的执法装备和设施。

三、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执法联动机制

建议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同步更新自身权责清单,明确自身职权,依程序公开后可报市司法局备案。建立由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违法线索处理反馈制度,明确违法线索移送、处理、反馈的具体流程、具体时间、具体机构,确保行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建立市级派驻队伍履职考核机制,将区政府意见纳入考核范围,同时加强政府督察及行业监管,提高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效率。

四、明确权责边界,确保行政事、权、责相匹配

(一)科学评估下放事权,确保事权统一

针对当前行政权力与人员力量上收情况,市直各部门应当对下放事权进行科学评估,切实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走”。对于确需区级层面执行的事务,应当科学论证,明确职责划分,确保事权统一。

(二)明确乡街承接范围,强化乡街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委托执法监督机制,探索高效救济路径

由市司法局牵头做好乡街执法承接问题研究,明确乡街可以承接的执法权范围和条件。加强乡街执法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政府对乡街执法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探索新的行政救济途径,如设立专门的行政争议调解机构或平台,快速处理简单的行政纠纷。同时,做好市直复议部门的人才储备,以应对大幅增加的行政纠纷案件处理工作。

 

 

岳阳市司法局    

2025年5月29日  

 

承办负责人:张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晴雅     15274066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