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父亲意外去世,关于商铺如何继承或变更户主的咨询
来信人: 热心市民
来信时间: 2025-06-06 17:22:13
内容:

尊敬的有关部门同志,

因父亲于23年意外事故去世,在其个人名下有一家商铺,现咨询如今归属,以及如何继承或者过户到我个人名下,请告知最便利、经济的变更流程以及相关费用。家里情况目前老人均已去世,只有母亲和一个亲哥哥。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处理此事,我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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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 2025-06-10 10:04:08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致电与您了解详情,商铺系父母双方的共同财产,现当事人父亲过世且未立遗嘱。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1153条及1154条等规定:商铺的一半产权属于母亲个人所有,不参与继承,另外一半产权作为父亲的遗产由当事人、当事人母亲及哥哥作为合法继承人进行继承,正常情况下三个继承人平均分配。现当事人想获得商铺的全部份额,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步骤:一是让当事人母亲及哥哥放弃继承或将继承的份额卖给当事人,二是当事人母亲通过赠予或买卖的方式将商铺的一半产权过户到当事人,相关交易税费请当事人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0日

再次反馈: 回复积极迅速 态度友好 点赞!
反馈时间:2025-06-14 09:01:04
再次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二次反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认可,祝您万事顺意。

  岳阳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8日

回复部门:市司法局
回信时间:2025-06-18 09: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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