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岳阳市科学技术奖励政策的咨询
来信人: 席虎
来信时间: 2025-07-28 10:13:28
内容:

您好!我是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席虎,最近正在展开关于全国科学技术奖励政策的相关研究。希望了解贵市科学技术奖政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实施情况,请问贵市是否已经废止本市的科学技术奖励政策(《岳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0年)?如果是,何时废止?

因网络等渠道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冒昧来信,如能告知,不胜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科技局
回复时间: 2025-07-31 12:09:53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关于岳阳市科学技术奖励政策的咨询”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要求“国务院其他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根据以上要求,地市一级政府不得设立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

  2020年10月,国务院令第731号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进行了修订,第三十六条“其他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设立科学技术奖”,再次重申了“地市一级政府不得设立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的有关要求。

  故我市按照国家改革精神,不再开展岳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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