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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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107国道岳阳地区段无限速标识 |
来信人: | 好人一生平安 |
来信时间: | 2010-11-10 23:05:16 |
内容: | 市长: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来处理我们老百姓的投诉,本人胜感欣慰。107国道曾带给我们沿线的居民诸多方便,同时也是带动我们岳阳全市致富的发财之路,然而随着京珠高速的通车,曾经的107国道已失去往日的车水马龙景像。特别是近年来的各类标识牌,特别是限速牌基本上被路边树木遮盖甚至被破坏,造成了我们司机朋友的诸多不便,而我们可敬可爱的交警大叔们特别喜欢将移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架设树底下“偷拍”迷茫的司机朋友们。建议市长督察我们的相关部门将107国道两边的标识牌重新标识,特别是限速标识需重新安装,让司机朋友们少点迷茫,多点安全。让我们的交警大叔们更加透明执法,不要躲躲闪闪地“偷拍”,创造更加平安、和谐的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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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2011-01-21 16:47:00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现回复如下: 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您信中提到的107国道更新或增设限速标志的问题,您应该向107国道管理处提出。关于“偷拍”交通违法的问题,我们希望您讲得具体一些,因为我们支队三番五次明令规定交通民警抓拍违法现象,只能使用警用车辆,不能隐蔽摄相,只要您提的问题有时间、有地点、有证据,我们将认真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最后,我们衷心地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希望您今后在提建议时留下实名,谢谢。 岳阳市交警支队交管科 二○一一年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