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生猪屠宰有关问题咨询
来信人: 彭立国
来信时间: 2016-11-28 19:51:33
内容:

如果每个月有大约二十至三十头土猪出栏,而我想自己销售。请问需要办什么证照 ?尤其是屠宰这一块,如果自己可以屠宰要办什么证。如果不可以要如何操 作呢?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畜牧水产局
回复时间: 2016-12-05 11:42:34
回复内容:

彭立国先生:

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生猪销售和屠宰问题,现回复如下:国家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制度,是为了确保市场肉食品质量安全,减少生猪任意屠宰带来的废水、噪音、废气污染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目前国家出台了巜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生猪屠宰条例》和巜湖南省生猪屠宰场(厂)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凡是进入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必须是在定点屠宰场(点)宰杀,经过严格的动物疫病检验和肉品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你反映的每月有二三十头猪出栏,销售上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可直接送往定点屠宰场或通过生猪销售经纪人销售;自己宰杀销售的话必须按程序向当地政府和畜牧部门申办定点屠宰点,方可宰杀销售,否则自己宰杀自己销售(自己食用除外)属非法屠宰,将受到屠宰管理部门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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