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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胜利小区保障房
来信人: 姚木兰
来信时间: 2018-03-19 15:39:42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是陆城镇泾港村一名村民,现在独自带女儿生活,两年前,老公因脑溢血去世。本人无固定工作,也居无定处。特向有关部分申请保障住房,望得到政府帮助! 申请人:姚木兰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区应急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8-03-27 11:00:18
回复内容:

区房产分局于3月27日上午10:47分电话联系姚木兰,了解相关情况并介绍胜利小区保障房的情况。因目前没有房源,区房产分局告知姚木兰,先到陆城镇民政室登记,待有空置房源再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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