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平江县美术馆批复》(平编办字[2016]53号)的文件精神,平江县文化馆(平江县美术馆)不再加挂“平江县美术馆”的牌子,成为平江县文化馆和平江县美术馆两个独立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由平江县文化馆负责。鉴于以上原因,现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龙舞(九龙舞)保护单位名称由原保护单位平江县文化馆(平江县美术馆)变更为平江县文化馆。
对以上变更内容,如有异议,请于5月13日前向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遗科书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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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