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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办法》 文件解读

来源:市文旅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4-06-20 15:20 浏览次数:1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3年8月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挚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强调“水上旅游是我市承办第四届省旅发大会的亮点所在,要大力支持、强力推进”,同时明确“由市交通局牵头,岳阳海事局配合,全力协调推进将岳阳港码头改造为旅游码头”。

  为落实市长办公会议要求,加强游船游艇码头管理,促进我市水上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市文旅广电局会同市交通局共同草拟《岳阳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高质量抓好起草工作,市文旅广电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管理办法》(初稿)在市文旅广电局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书面征求了18个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意见,并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之后,市政府相关领导组织召开调度会,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24年6月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岳阳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24〕5号)。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交办水函〔2023〕492号)文件。

  本办法适用于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际海运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关于国际船舶运输及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相关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纳入水路运输管理、核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客运船舶及其停靠的港口客运站和其他停靠站点;以及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许可证》、内地与港澳间海上客运业务许可的企业所经营的客运船舶及其停靠的港口客运站。

  前款之外,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管理的其他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规范工作。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5章30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制定本办法的背景、适用范围和相关责任主体,并对游船游艇、游船游艇码头的概念作出了解释。

  第二章:码头规划和建设,共8条。明确码头规划建设的责任单位、选址及建设的规范性要求、审批流程、配套设施建设、退出机制等内容。

  第三章:码头管理和运营,共12条。明确游船游艇码头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内部管理制度、旅客身份信息及乘船信息采集、污染物处置等内容。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共4条。明确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按职能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未取得相关许可就投入使用、违法安全生产、未按规定配备环保、防洪、消防等设施设备的,相关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码头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在游船游艇码头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共2条。明确《岳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规划范围内的游船游艇码头选址、建设等,按该总体规划相关规定执行;封闭水域内的游船游艇停泊区的选址、建设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