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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版权管理 保护知识产权

来源: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7-04-24 14:51 浏览次数:1

4月26日是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保护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市民对其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为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树立“尊重创新,尊重版权”的版权保护意识,近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党组书记、局长费荣新就今年全市版权管理工作重点以及版权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今年,在进一步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和版权市场监管方面,我市将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版权管理工作将围绕进一步维护健康有序的版权保护环境,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服务。重点将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加强版权执法监管,通过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2)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3)通过净化版权市场环境,促进版权产业发展;(4)通过加强版权保护宣传,树立广大市民版权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推进作品自愿登记。

问: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目前网上侵权盗版现象不断增多,请问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方面我市有哪些举措?

答: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大大拓展了信息传播的深度和广度。这种高效率的传播方式,在为我们带来极大方便、开创了一个新的经济时代的同时,也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网络侵权、盗版现象,这是全世界都面临的普遍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极大地危害了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我国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十年来,我市各级版权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加大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力度,大力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网络版权秩序,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加大网络版权主动监管力度。对一些重点的音频、视频、文学网站的热播作品、热销书籍授权情况实施主动监管,引导和帮助网站主动纠正侵权行为,防止侵权作品在网上广泛传播。

二是加大网络版权执法打击力度。把案件查处作为维护网络版权秩序的主要抓手。全市各级版权部门以查处重大网络侵权案件为突破口,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三是加强网络版权社会宣传。为了促成社会各界共同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良好氛围,我们积极发动社会监督举报,设立了面向社会的举报投诉电话(版权侵权投诉及纠纷调解电话:0730-8690650;版权执法电话:12318)。

问:为加强软件版权保护,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我国一直在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请介绍一下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进展情况。

答:软件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版权保护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软件正版化工作分政府和企业两条线同时推进。经过多年的努力,到目前为止,我市政府机关已基本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的部署,一是全面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重点是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采购源头管理,强化软件使用管理,规范软件资产管理,落实软件正版化审计制度和年报制度,强化责任落实,防止盗版反弹。二是按照“分批推进、分步实施”原则,在巩固企业正版化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争取在“十三五”末基本完成正版化任务。

问: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可能大家都不太理解,您是否做一个介绍?

答: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法律赋予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的作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问:请问,在遇到著作权被侵犯并产生纠纷时,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寻求解决?

答: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著作权纠纷:(1)和解: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著作权纠纷;(2)调解:当事人可以委托第三者(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著作权保护机构、版权保护协会、律师事务所,以及自然人等)调解著作权纠纷;(3)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著作权自作品创造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手续,为什么要建立作品登记制度?

答:作品登记是指著作权权利人自愿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以此作为对登记事项初步证明的制度。虽然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造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手续,但是由于著作权属于无形财产,在实践中通常会出现权利状况很难判断、权利状态不清晰的情况,非常不利于权利人权利的行使。如果没有一套与自动保护原则相配套的登记制度,在版权的司法诉讼中,权利人为证明自己的权利将付出高昂的代价。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在《著作权法》或相关法律中对这项制度予以确认。国务院2008年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建立和完善作品登记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专项任务。作品登记制度不仅对激励创作者创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是保障著作权交易、促进版权有效运用、实现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目前。我市市民要办理版权登记,可以联系湖南省版权局作品登记受理点,电话是0731-8223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