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局申请冠湖南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报出资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三)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四)不符合以上(一)、(二)项条件,但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授权或委托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