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基金会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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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注销

 

事项名称

基金会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

子项名称

基金会注销

事项编号

430000 006122340 A 2 01 00

子项编号

430000 006122340 A 2 01 03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已设立的基金会

许可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是否收费

□是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

许可条件

1、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2、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3、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查验注销材料,对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当事人,并告知理由;需要补充和修改材料的,5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处室分管副处长审核。

3、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改进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三)时限:6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对注销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报分管副厅长;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受理人。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分管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厅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注销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批准意见;不同意审核意见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民间组织管理处。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告知标准及时告知当事人:对审核人或审定人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申办材料;对审定人批准的,进行公告。

(三)时限:2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731-84502079

窗口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276

交通到达线路

136146150901112302路公交车到下大垅下车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450204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鄂立辉:0731—84502048  

单位网址

http://hunanmjzz.mca.gov.cn/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即时

□是  

鄂立辉

民间组织管理处

主任科员

 

6个工作日

□是  

刘素荣

民间组织管理处

副局长

 

2个工作日

□是  

 

民间组织管理处

局长

 

3个工作日

□是  

张成桂

民政厅

副厅长

办结告知

2个工作日

□是  

鄂立辉

民间组织管理处

主任科员

提交材料信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1

1、注销登记申请书;

其它

2

2

2、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

文件

2

3

3、《基金会法人注销申请表》

表格

2

4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金会清算审计报告;

其它

2

5

5、基金会清算报告书。

文件

2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