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 |
全省性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 |
子项名称 |
全省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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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
430000 006122340 A 2 03 00 |
子项编号 |
430000 006122340 A 2 03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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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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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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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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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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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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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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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
已设立登记的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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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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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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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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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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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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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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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1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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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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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登记材料,对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当事人,并告知理由;需要补充和修改材料的,5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查,并核实有关审查事项和条件。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处室分管副处长审核。 3、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改进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三)时限:6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处务会进行研究,对符合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报分管副厅长;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受理人。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分管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厅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批准意见;不同意审核意见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民间组织管理处。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告知标准及时告知当事人:对审核人或审定人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申办材料;对审定人批准的,向申请人发放决定书和证书。 (三)时限: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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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731-84502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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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点 |
长沙东风路2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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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到达线路 |
146、150、901、112到下大珑,下车后往前走约2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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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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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0731—8450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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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张文信:0731—8450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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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http://hunanmjzz.mc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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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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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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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
即时 |
□是 ■否 |
张文信 |
民间组织管理处 |
副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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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
6个工作日 |
□是 ■否 |
方 明 |
民间组织管理处 |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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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
2个工作日 |
□是 ■否 |
余 跃 |
民间组织管理处 |
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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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
3个工作日 |
□是 ■否 |
张成桂 |
民政厅 |
副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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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告知 |
2个工作日 |
□是 ■否 |
张文信 |
民间组织管理处 |
副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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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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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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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变更) |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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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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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名称申请书; |
其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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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
其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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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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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变更) |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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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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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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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
其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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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特殊情况需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要按干部管理审批权限,填写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的《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审批表》。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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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所变更) |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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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其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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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所证明。 |
其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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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活动资金变更) |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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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其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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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
其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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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变更) |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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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其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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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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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管单位变更) |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
表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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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
其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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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
其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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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
其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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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 |
文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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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 |
文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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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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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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