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民许民准字〔 〕 号
关于同意成立登记 的行政许可
决定书
筹备组:
你们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成立 ,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同意成立登记 。登记证号湘社证字第 号,业务主管单位为 。
该会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厅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湖南省民政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