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核发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 |
许可对象 |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41号)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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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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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3个工作日 |
许可条件 |
申请领取培训许可证应当具备《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41号)第二章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教学场所:1、教室总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2、有单独的办公用房;3、教练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二、教学设备:1、有5台以上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农机具配套比例不低于1:2;2、有常用机型的教学挂图、示教板和主要零碎部件实物;3、有必要的电教设备。三、教学人员: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1、教学负责人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三年以上;2、理论教员应当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经省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3、教练员应当持有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机型五年以上安全驾龄,经省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四、组织管理制度:1、有完善的教学制度,包括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设备及车辆管理制度;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3、有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农业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 0731-82222146 |
窗口地点 |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号 |
交通到达线路 |
115,105,159路公交车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1-85540636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省农机局科技处 0731-85540636 |
单位网址 |
xzsp.hnagri.gov.cn:9000 |
相关材料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份 |
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图;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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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备清单;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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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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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制度;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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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预测情况。 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