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举办全省性中小学生各类竞赛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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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举办全省性中小学生各类竞赛的审批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许可对象

全省性中小学生各类竞赛的举办者

许可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基〔19991号)、《湖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教基字〔19992)、《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0936)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20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工作日

许可条件

举办各类竞赛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有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全省性或跨市州的中小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等学科及读书、征文等各类竞赛活动;由相关学会组织的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竞赛,与全国性的分区赛合并进行,不组织预赛,不进行层层选拔;湖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由省科协牵头组织、省教育厅参与,湖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由省电教馆组织,省教育厅指导。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受理人员(受理电话:0731-84714912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3、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办理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处室分管负责人审核。

(三)时限:3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分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厅领导审定;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主管厅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办理,将其材料退回基础教育处,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办理的,制定并送达不予办理的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教育厅监察室,投诉电话:0731–82204240

窗口地点

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

交通到达线路

114142906501路公交车至省教育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下午3:00-6: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471491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林芳 0731-84714912

单位网址

http://gov.hnedu.cn



-- 相关材料 --

 

相关材料

举办者资质及身份材料 1

相关材料

举办竞赛活动申请书(含活动举办方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