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高速管理 , 工程建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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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 因特殊需要,可能损害高速公路路面的机具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
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十八条;《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十九条。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法定期限 | 20天 |
承诺期限 | 13天 |
许可条件 | 1、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3、对公路造成损坏的,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湘价费用字[2002]44号文件规定,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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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 一、受理
2.时限:即时二、审查 (一)初审
2.时限:5个工作日(不包括时限中断时间) (二)复审
三、决定
四、办结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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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省高管局监察室0731-897567122 |
窗口地点 | 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2212室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132路136路158路501路701路 到世界之窗下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业务咨询电话 | 0731-84639096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余高山 0731-84639096 |
单位网址 | www.hngs.net |
序号 | 材料名称 | |
1 | 起讫地点、拟经过路段及时间 | |
2 | 车辆行驶证件及驾驶员证件 | |
3 |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 |
4 | 机具名称、厂牌型号、重量、轮数(轴距) | |
5 | 防护措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