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咨询问答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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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何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答:请参考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程序。(登录湖南省局网站http://www.hn-fda.gov.cn)“办事指南”)

  2.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法规文件有哪些?

  答:(1)《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3号)

  (2)《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4号)

  (3)《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5号)

  (4)《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836号)

  (5)《关于发布部分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09]131号)

  3.《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管理规范》的实施时间有哪些规定?

  答:(1)自2011年1月1日起,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分别执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

  (2)自2011年1月1日起,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日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如不能满足法规要求的,药监部门可以在监督检查中责令企业整改或停产。

  (3)自2011年7月1日起,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和重新注册时,应当按要求提交经检查合格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结果通知书》。

  (4)对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应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于其它医疗器械产品,仍按照《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管理办法》(局令第22号)执行。

  4.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企业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通过试运行,已完成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洁净车间等相关验证、确认工作。

  (3)已完成产品设计验证,并取得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具备承检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对于产品、产品标准和说明书均没有发生变化的除外)。

  (4)已完成产品设计确认。

  (5)已对照《实施细则》和《检查评定标准》完成自查、整改。

  5.对于非无菌医疗器械中含有无菌耗材或附件的,依据哪个标准进行质量体系考核?

  答:对于非无菌医疗器械中含有无菌耗材或附件的,无菌耗材或附件的生产也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

  6.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输器具)具体包含哪些范围?

  答:《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及其配套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11]54号)中规定应执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输器具)生产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输器具)”是指: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一次性使用采血器、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胰岛素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自毁式注射器、一次性使用加药式注射器、一次性使用避光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紫外线照射输液器、一次性使用透明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降解材料输液器、一次性使用采血器(新式),其他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产品(即基本结构、功能属于或可归于输液器、注射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7.接受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前,生产企业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1)应保持联系人的联系电话畅通;

  (2)确保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生产、质量、技术、采购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3)应提前准备现场考核的文件及记录。一般应为检查组准备2~3套受控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工作制度、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应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4)应确保在考核现场能够提供体系运行的全部记录,如研发、生产、采购、检验、内审、管理评审、顾客反馈等;

  (5)应提供生产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6)应准备企业基本情况、产品情况的介绍。一般应制作幻灯片,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介绍材料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考核产品的工作原理、工艺流程、产品注册情况等内容。如为整改后复审的现场检查,则应着重针对上次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时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企业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等内容。

  8.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设置实验室应遵循何原则?

  答:对于新建实验室的,生产企业应分别建立万级下局部百级的无菌检验室、微生物限度室和阳性对照室(包括人流、物流相对独立)。阳性对照室如处于非受控环境,应配备生物安全柜。

  9.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否应具备产品、生产环境等相关检测能力?

  答: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检验项目中有关无菌检测、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项目均应由本企业独立完成,不得委托检测;工艺用水、洁净间环境监测项目应由本企业独立完成,不得委托检测。企业应具备与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设备。

  10.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使用的工艺用水是否可以外购?

  答: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使用纯化水的,应自行制备;注射用水(灭菌注射用水)如用量较少时可以外购。

  11.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洁净间设置标准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根据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细则中有关洁净间的设置原则以及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定义,结合以下产品进行具体说明。

  (1)静脉注射针生产环境应为10万级;静脉留置导管生产环境应为万级;隐形眼镜生产环境至少为30万级,护理液灌装等生产工序至少在万级下局部百级环境下进行;对于没有热源(内毒素)和微粒要求的产品,如口罩、乳胶手套等敷料类产品,其生产环境至少为30万级。

  (2)吻合器(钉)应按照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细则执行;栓塞剂应按照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细则执行;人工皮肤应按照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细则执行;可吸收材料应按照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细则执行;隐形眼镜、护理液产品应按照无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细则执行。

  (3)植入和介入到血管内及需要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洁净间内进行后续加工(如灌装封等)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生产区域应不低于万级洁净度级别。如:血管内支架、封堵器、起搏电极、人工血管、血管内导管、支架输送系统等。

  (4)植入到人体组织、与血液、骨髓腔或非自然腔道直接或间接接入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配件,其(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未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生产区域应不低于10万级洁净度级别。如:起搏器、药物给入器、乳房植入物、人工喉、经皮引流管(器具)、血透导管、血液分离或过滤器、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骨板骨钉、关节假体、骨水泥等。

  (5)与人体损伤表面和粘膜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未道精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均应在不低于30万级洁净间内进行。如:无菌敷料、自然腔道的导管、气管插管、无菌保存器具和其他标称为无菌的器具等。与人体损伤表面接触的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或单包装出厂的(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精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所要求的环境进行必要的验证、确认。

  (6)对于有要求或采用无菌操作技术加工的无菌医疗器械(包括医用材料),应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如:透明质酸钠凝胶等。

  (7)与无菌医疗器械的使用表面直接接触、不清洗即使用的初包装材料,其生产环境洁净度级别的设置应由企业经验证后确定,宜遵循与产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级别相同的原则,使初包装材料的质量满足所包装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若初包装材料不与无菌医疗器械使用表面直接接触,应在不低于30万级洁净室(区)内生产。与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表面直接接触、不清洗即使用的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应采取措施,使包装材料达到相应的洁净程度和无菌要求,并经过验证,若包装材料不与无菌医疗器械使用表面直接接触,应在不低于30万级洁净室(区)内生产。

  (8)仅对有微生物限度控制要求的产品,如透析液(粉),生产企业应参照YY0033-2000标准或自行验证并确定产品的生产洁净级别。

  12.生产企业进行洁净间环境检测应依据《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YY0033-2000)标准还是《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57-2008)标准?

  答:无菌医疗器械洁净间环境检测应依据《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YY0033-2000)标准进行。

  1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外购配套用的血液滤网、药液过滤器滤膜、空气过滤器滤膜、粒料等是否属于医疗器械?

  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外购配套用的血液滤网、药液过滤器滤膜、空气过滤器滤膜、粒料等配件和原料不按照医疗器械管理,不需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14.对于生物安全柜的资质要求是什么?在使用中需要注意什么?

  答:(1)企业购置的生物安全柜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2)生物安全柜安装完成,位置移动后需进行安装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验,当生物安全柜更换过滤器和内部部件维修后,也要进行维护检验。具体检验要求和检验项目见《生物安全柜》(YY056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