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合法开业证明或外商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1);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资的验资证明;
8、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9、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10、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3、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变更企业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股权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权转让协议;
6、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7、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8、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经营范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正、副本;
7、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协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8、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住所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4、住所使用证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实收注册资本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经营期限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经营范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正、副本;
7、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投资者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公司类型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撤销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3、在核准变更登记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备案应提交的文件
股权质押备案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依法经投资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董事(监事)备案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原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和新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
3、新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复印件;
4、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清算备案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
1、《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增设、变更、撤销分公司备案
1、《外商投资的分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撤销分公司的还需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申请书》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名称还需提交《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家计委[1992]价费字414号文、省物价局、省财政厅[2000]湘价费字第23号文。
收费标准
名称登记,收取人民币100元。
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设立登记费最低额为50元。申请增发副本的,应缴纳工本费每份10元。
变更登记费100元。增加注册资本的,按注册资本增加额缴纳增资费(按设立登记收费标准),不另收变更登记费。
注销登记不收费。
注:1、本指南按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如有变化,由湖南省工商局统一调整。
2、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是外文文本,须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3、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注意提交复印件的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投资人(设立时)或本企业(变更、注销时)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