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计报告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另: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年检,还应提交母公司上一年度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