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星级饭店年度复核
办理依据: 1、《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2、《星级饭店访查规范》
办理条件:当年11月30日前评定的旅游星级饭店。
办理流程:年度复核工作由省星评委统一组织,各设区市星评委具体实施,原则上由企业内审员负责复核工作。无内审员和不足2名内审员的五星级旅游饭店由全国星评委组织复核,四星级旅游饭店由福建省星评委组织复核,三星级旅游饭店由南平市星评委组织复核,一、二星级旅游星级饭店由各县(市、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组织复核。
申报材料:《旅游星级饭店基本概况和经营情况统计表》
收费标准:无收费
办理时限:每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