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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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申报材料:

  《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广告媒介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经营的媒介,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广告经营机构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证明文件;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机构: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