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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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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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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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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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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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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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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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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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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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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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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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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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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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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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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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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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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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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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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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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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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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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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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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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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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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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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立登记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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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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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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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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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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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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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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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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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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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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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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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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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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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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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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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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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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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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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登记材料,对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当事人,并告知理由;需要补充和修改材料的,5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查,并核实有关审查事项和条件。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处室分管副处长审核。
3、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改进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三)时限:6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处务会进行研究,对符合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报分管副厅长;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受理人。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分管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厅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批准意见;不同意审核意见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民间组织管理处。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告知标准及时告知当事人:对审核人或审定人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申办材料;对审定人批准的,向申请人发放决定书和证书。
(三)时限: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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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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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731-8450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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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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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东风路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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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到达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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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50、901、112到下大珑,下车后往前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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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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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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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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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45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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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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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信:0731—845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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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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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unanmjzz.m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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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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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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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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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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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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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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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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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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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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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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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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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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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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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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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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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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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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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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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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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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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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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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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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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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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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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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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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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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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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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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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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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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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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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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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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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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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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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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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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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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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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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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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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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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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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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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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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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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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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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名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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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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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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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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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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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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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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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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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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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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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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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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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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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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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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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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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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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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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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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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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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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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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特殊情况需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要按干部管理审批权限,填写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的《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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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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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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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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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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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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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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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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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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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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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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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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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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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活动资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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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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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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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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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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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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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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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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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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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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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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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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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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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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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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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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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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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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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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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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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管单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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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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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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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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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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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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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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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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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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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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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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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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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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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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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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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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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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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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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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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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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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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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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省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