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省级农村他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认定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项目类型 |
其他办事事项 |
许可对象 |
符合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要求的单位。 |
许可依据 |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140号)、《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湘科农字[2010]26号) |
许可数量 |
有限制,限制数量10个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3个工作日 |
许可条件 |
1、符合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
2、范围明确。基地具有一定的地理范围,由牵头单位带动,组织实施,由一个或多个乡镇组成,相对集中,示范性强。
3、基地内产业优势突出。基地范围内有一个主导产业并能形成相应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特色产业企业相对聚集,有明显的区域特色,对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4、创新能力强。特色产业对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内在需求,基本形成了适应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体系,龙头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有广泛的产学研合作,有较强的技术引进、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5、政府高度重视。基地所在县(市、区)政府重视科技工作,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得力,财政科技投入能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基地建设配套经费落实到位。
6、组织管理到位。基地建设纳入了县(市、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对基地建设认识高,工作积极主动,具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农村中心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即时受理。
3、时限:即时受理(在通知或指南规定的时间内)。
(二)初审
1、岗位责任人: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真实性核准,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告知申请人应在5 个工作日内补正的全部材料。
3、时限:3个工作日。
(三)复审
1、岗位责任人: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考核(专家评审30个工作日);
(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处务会集体研究会同省财政厅提出基地立项建议。
3、时限:7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时间除外)。
(四)决定
1、岗位责任人:分管厅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符合条件、标准的,签发予以审批决定,由计划部门下达立项通知书,不予立项的,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告知。 3、时限:2个工作日。
(五)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农村科技处工作人员、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农村中心。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3)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信息公开。
3、时限:1个工作日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湖南省科技厅纪检监督室 电话0731-88988821 |
窗口地点 |
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903路公交车至毛泽东文学院站,下车后经人行通道横过岳麓大道到达科技大厦。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
业务咨询 |
0731-88988837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周晓讯 0731-88988837 |
单位网址 |
http://www.hns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