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权限内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定 |
事项类别 |
承诺件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许可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是否收费 |
是 |
收费标准 |
设计证1200元 /证 |
收费依据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6]170号文件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3个工作日 |
许可条件 |
(一)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分公司性质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设计、审批人员,GB类、GA2、GC2、GC3、GD2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 (四)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及其设计技术规定(具体要求见附件C); (五)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 (七)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设计、计算、绘图的能力,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计算机出图率达到100%,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件和硬件; (八)有一定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
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局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局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单位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改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3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的要求提交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局特种设备局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提出审核意见,交特种设备局负责人审定。 3、组织检验(检验时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时限: 3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特种设备局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审核意见及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省局分管局领导审批。 3、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和理由,并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同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省局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法定条件,依据鉴定评审报告和特设局审定意见进行审批; 2、对符合法定条件并经鉴定评审通过的,签发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文件。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省局行政许可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单位办理结果; 2、办理许可证件发放登记, 3、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三)时限:2个工作日 |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电话89967107) |
窗口地点 |
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A座一楼政务大厅 |
交通到达线路 |
乘120路公交车至省质监局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 |
业务咨询电话 |
89967061 |
联系电话 |
89967061 |
单位网址 |
www.hnse.cn www.aqsiq.gov.cn |
相关材料 |
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 1份 |
相关材料 |
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 1份 |
相关材料 |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申请书》 4份 |
相关材料 |
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1份 |
相关材料 |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1份 |
相关材料 |
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 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