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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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质认可

事项类别

承诺件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对象

法人和公民

许可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获得批准后:D级锅炉及一类压力容器制造:1800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6]170号文件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鉴定评审时间)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不包括鉴定评审时间)

许可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3.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

5.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许可程序

.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局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局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单位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改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3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的要求提交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3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局特种设备局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提出审核意见,交特种设备局分管负责人审定。

3、组织鉴定以及专家评审(鉴定、专家评审时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时限: 3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特种设备局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审核意见及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省局分管局领导审批。

3、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和理由,并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同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省局分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法定条件,依据鉴定评审报告和特设处审定意见进行审批;

2、对符合法定条件并经鉴定评审通过的,签发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文件。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省局行政许可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单位办理结果;

2、办理许可证件发放登记;

3、将文字材料归档。

(三)时限:2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电话89967107

窗口地点

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A座一楼政务大厅

交通到达线路

120路公交车至省质监局站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8996706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9967066 朱洪福 黄拥军 陈立庚

单位网址

www.hnse.cn www.aqsiq.gov.cn



-- 相关材料 --

 

相关材料

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 1

相关材料

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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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 4

相关材料

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1

相关材料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作业人员资质证原件及其社保缴付凭证,单位设备、场地、质量管理等) 1

相关材料

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