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来源: 【字体:

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事项类别

转报件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对象

法人和公民

许可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湘价费[2006]170号)

收费依据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价费[2006]170号)《湖南省产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计量检定收费管理办法》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许可及定期检验许可的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一)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

(二)经过省级以上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取得上述产品试制批准函。

二.申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一)申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申请单位应取得相应等级许可资质格。

(二)申请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申请单位必须是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有相应等级许可资格的单位。

(三)经过省级以上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取得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试安装的设备。

三.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申请单位为该设备的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

(二)申请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使用登记。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窗口受理及网上受理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窗口受理是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正确,申请人、申请的被检设备是否具有申请资格进行审查;网上受理是核对是否符合档案信息;决定是否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受理:

1、申请事项不属本中心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监督检验充的全部监督检验内容;信息错误可监督检验以当场更改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改;

3、申请事项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的,申请材料,申请单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申请,并保管好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

4.窗口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5.与申请人商定检验日期,告知配合检验工作的准备事项;

6.向中心内部相关部门下达检验任务。

(三)时限: 3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接受检验任务的检验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正确性、合法性、真实性、全面性进行审核。

2、对在制产品或安装、维修、改造、使用的设备、场地进行勘察。

3、对符合监督检验或定期条件的,按照特种设备检验规则、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鉴定报告、监督检验证明。(检测检验时限按有关检验规程执行)

(三)时限:3个工作日

B、复审

(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特种设备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审核检验人员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鉴定报告、监督检验证明。对不符合项或不同意见的项目,可退回报告起草人或与之商讨确定。对负责初审的报告确认签字,并报技术负责人复审。

(三)时限: 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经责任工程师审核的检验检测报告、鉴定报告、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审定。对发现的不符合项或不同意见的项目,可退回报告起草人或审核人或与之商讨确定。对已审定的报告,代表检验检测机构对检验检测结论、鉴定结论签字负责。

(三)时限:3天。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和权限:

1、及时打印已审批的检验检测、鉴定报告、监督检验证明。

2、对符合审批程序的检验检测报告、鉴定报告、监督检验证明加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专用章。

3、凭收费通知收取检验检测费后,发放检验检测报告、鉴定报告、监督检验证明。

4、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监督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2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电话89967107

窗口地点

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省A座一楼政务大厅

交通到达线路

120路公交车至省质监局站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8996706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9967063 朱洪福 黄拥军 陈立庚

单位网址

www.hnse.cn www.aqsiq.gov.cn



-- 相关材料 --

 

相关材料

质量体系文件 1

相关材料

有效期内的持证焊工名单、检验人员名单、无损检测人员名单 1

相关材料

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1

相关材料

受监检产品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 1

相关材料

安装、改造、维修的自检记录及竣工资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