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要求,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实施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对确认无误且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适用条件的违法行为,由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理由、依据,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当事人自愿承诺立即予以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愿依法承担未履行承诺的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对其违法行为实行免予行政处罚。8月份,实行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案件2件。
二是开启提醒经营业户,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湖南道路运输三级协同平台”优势,采取人工信息提示、电话告知等形式,提醒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按期对《道路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进行换发、年审,避免了经营业户因证件逾期导致行政处罚。8月份,电话告知经营业户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