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明确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现代统计的基本理念,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厚植机关干部职工法治理念、筑牢法治思维、巩固法治成效、擦亮法治“底色”,以法治之光照亮统计前行之路。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一是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同时,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三是强化依法治统责任,将工作实现多块结合,做到主体责任、分管责任、具体责任分级负责,落实到人。
2.加强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组织集体学习,充分利用月例会、中心组学习、各专业业务培训会,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熟练掌握了统计法相关知识,分阶段完成培训教育全覆盖。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中心学习组上学习新修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律法规,并且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总结。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2024年10月11日,在科级干部主体培训班上我局邀请了市局领导就《统计法》等相关知识进行了专题授课,全力营造懂统、爱统、助统的良好氛围,让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为全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两手抓。
依法统计与法治建设密不可分,只有统计报表数据真实有效,法治政府建设才能站稳脚跟,我局坚决做到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并进一步加大各专业报表同志对网络平台报表的数据审查、监督力度,确保报表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可靠,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我区打造“两个基地”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制定了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5.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
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统计工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力度和效果不明显。我局人员编制偏少,业务力量不够,统计执法力量不足,还没有独立执法办案能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统计执法工作,对规模企业还没有形成单独的有效执法。
二是统计法制宣传效果存在差距。统计法制宣传形式单一,宣传的渗透力、传播力和影响力不强,虽然在区街集中地段进行了集中宣传,并发放了一些宣传资料,但利用新媒体等有效方式宣传少,统计法制宣传没有达到全民皆知的理想效果。
三是执法环境不优。由于宣传不到位和社会认知度的偏差,少数统计调查对象配合不积极,统计法律观念淡薄,在履行统计义务时的自觉意愿不高,执法面临尴尬境况。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当作规范统计工作、推动统计工作的重要手段。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做到依法自己首先懂法、执法自己首先依法,使自己在平常工作中、在统计执法中不说外行话、不做违法事。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当作重要职责,每逢下企业调研检查时,也不忘检查统计法贯彻落实情况,注意做到自己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统计工作,自觉维护统计法的威严。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意识。创新统计法制宣传方式,深入推进统计法制宣传向基层、向企业延伸。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途径,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指导性工作文件,不断提升统计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工作氛围。持续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统计执法人员利用在线学习平台、参加省、市统计法制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统计执法人员的专业化。
二是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不断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检查文书,严肃查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坚持执法、惩处与指导、服务相结合,严守依法统计底线。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审计部门等单位的协同配合,将统计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动镇(街)及部门单位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及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提高基层领导的统计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培训会、年报会等机会,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信用建设列入必讲内容,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知法、学法、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