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溪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区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区连续四年获评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优秀单位;区工商联与公检法司联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经验入选全国工商联优秀案例;区妇联调解婚姻矛盾的创新做法在全国推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绿色化工高新区上榜“十四五”全国具有竞争力优势化工园区;全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和谐,获评全省平安县市区。现将我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学习内容,推动学法常态化长效化。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全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达20余次。通过组织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培训班等形式,持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法治建设统筹部署。制发《2025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区委、区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高位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长岭街道等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三是抓实督导考评落地落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对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云溪街道等12个单位进行实地督察,发现问题当场反馈,持续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督察“闭环”。严格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动其带头树牢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履职能力。
(二)筑牢制度根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公布《2025年度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本年度共审查合同91份,提出审查意见257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纠正,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发布规范性文件7件,清理近五年规范性文件45件,宣布失效文件22件,规范性文件备案率100%。二是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全年共梳理执法自由裁量权清单1079项、“两轻一免”清单事项782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人社、住建、卫健、医保、消防、水利、文旅广电、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80本案卷进行评查,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46个。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出台《区纪委加强对区委常委会及其班子成员监督的十条措施》等制度,以党内监督统领各类监督,建立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财会监督协作协调机制,职能部门累计移送问题线索47件,立案25人,组织处理11人,审计、统计、司法等各类监督作用更加彰显。
(三)深化多元解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夯实多元调解机制。全面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运用“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制定《云溪区矛盾纠纷排查背书制度》,实行村(社区)“双背书”和镇(街道)“三背书”制度。全年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95起,调解成功1287起,调解成功率达99.38%,成功率相比去年同期上升2.5%,无民转刑案件发生,基层社会稳定更加坚实。二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加突出。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质效提升行动,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0件,办结68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经协调化解5件,推动实现“案结事了”。加强应诉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起,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3起。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5年共受理法援案件8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四)创新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一是丰富普法载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利用“3.8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传统方式开展宣传。创新运用掌上云溪、“政务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开设“直播代法”,推送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创作《隐秘的角落》等一批高质量普法短视频,提升了普法覆盖面。二是聚焦重点群体。推进2025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实现了参学率、报考率、通过率三个100%。坚持发挥“开学第一课”“法治副校长”“国旗下演讲”“主题班会”法治宣传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二十余场。三是创新融合普法模式。利用歌手大赛、“一元剧场”和“送戏下乡”等群众活动,编排法治题材文艺节目,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普法,发放宣传品5000余份,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精准施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申请公租房、农村建房等新一批“一件事”正式上线运行。积极拓展办事渠道,提供线上帮办代办服务,帮助企业群众通过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或“湘易办”APP在线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创新运用“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高效配合、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持续开展“检察护企”“法治体检”“千所联千企”等活动,“政策稳定、竞争公平、服务高效、成本优惠”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名片越擦越亮。三是畅通服务与监督渠道。深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行动,建立台账落实、沟通协调、评价反馈、投诉办理等10项制度,推行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选聘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系统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企业效益“双提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宣传质效有待提升。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不够丰富,多以“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利用新媒体、短视频等新形式、新方法宣传力度不够。
(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素养欠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的需要。
(三)复合型人才储备有待充实。政府事务日益复杂,涉及法律、政策、经济、社会等多维度,我区目前兼具法治思维、管理能力与业务专长的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依法行政质效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统筹部署。区委书记、区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述法,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考核要求,推动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有关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夯实治理根基,服务人民群众。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不断强化法治护航保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分别下降33.3%、27.9%。全面推进区镇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下沉接访,省交办重复信访案件化解率达100%,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质行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所有重大决策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推广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受理与办理机制,着力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和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
(二)实施营商环境法治护航行动。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迭代升级。组织“党员+律师”背包跑团等专项服务团队,为重大项目建设和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靶向式”法律服务。
(三)实施社会治理法治赋能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织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一站式”服务全覆盖。
(四)实施全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品质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学、述、考、督”四位一体的法治能力提升机制。鼓励创作高质量普法短视频、微电影,增强普法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实施法治工作队伍强基行动。实施法治人才培育计划,通过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方式,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围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难点工作,组织专题培训,理清法理逻辑,提升实操能力。完善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敢于担当、公正司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