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转企”、“小升规”、产业活动单位转法人的调研情况
来源:平江县统计局   2020-04-10 12:18   浏览量:1   | | | |

4月3日,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型微型企业规范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函〔2020〕13号)文件下发后,为使方案进一步落到实处以及完成好市局关于产业活动单位转法人的调研任务,平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工作人员于4月8日-10日先后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对接调取全县个体户、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详细名单和企业法人单位应税收入等情况,同时就两项工作了解相关的政策依据,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湘政办〔2019〕56号)、《市场监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 (国市监注〔2020〕 38号)的精神,政府支持对个体户出台新的帮扶优惠政策,但对产业活动单位转法人没有政策依据;只能产业活动单位自愿;任何单位都不得进行干预。

通过实地走访个体工商户田良君、湖南比一比平江万汇店、平江县益家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他们均表示对个转企、小升规、还是产业转法人都支持政府工作,但从实际来看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是需要建立完成整的财务,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二是进货价格会有所提高、进货品种会有所限制,三是进货后的索证索票有一定困难,希望政府能够帮助解决这些困难。

下一步普查中心将对旅行、建设、网络、物业、电子商务、通讯、金融、快递、住宿餐饮、安防等行业单位进行实地走访,为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意见建议。(方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