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支持“个转企”若干措施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0-19 14:17   浏览量:1   | | | |

为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鼓励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活力,根据《岳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岳政办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简化登记程序

推动实现“个转企”登记程序一件事一次办。按照“一注一开”的原则和程序同步办理注销与设立登记,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免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转型企业设立登记实现当天办结;放宽转型企业名称登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及行业特点;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合并至企业档案,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和完整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二、优化许可审批

转型企业持登记机关出具的“个转企”证明办理食品经营、食品生产小作坊等许可证的注销和新办手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和经营场所未发生变化的,免予现场核查,1个工作日内办结许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供报税便利

转型企业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疫情影响等原因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通过线上线下纳税人学堂、湘税通等渠道对转型企业开展针对性专项辅导报税,确保操作有指引、办税无阻碍。鼓励各地为转型企业免费提供代理记账、税务申报等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引导社会服务机构积极为“个转企”企业开展各类低收费或者免费的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税收减免

转型企业符合国家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条件的,企业所得税享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相关政策。转型企业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转型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规定加计扣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五、降低费用负担

转型升级后的小微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转型企业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规定执行。对承租国有房屋的转型企业,2022年免除3个月房屋租金。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转型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对未能及时缴费的,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

六、提供财政支持

对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转型升级为企业并登记后,且年纳税额在1000元以上的当年给予1000元奖励。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会计和纳税信用的转型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省、市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当年新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法人单位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被国家统计局认定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可按规定一次性给予4万元奖励。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于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此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七、强化融资扶持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转型企业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转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和产品创新力度,建立金融机构与政府出资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向转型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支持“个转企”纳入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对象名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保护,支持转移到转型企业名下。为转型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专利及办理转让、变更、续展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九、开设“绿色通道”

依法取得审批许可的转型企业持“个转企”证明办理不动产、社保等审批事项,相关部门应为其办理延续或变更手续提供便利。鼓励金融机构为转型企业账户撤销、变更和开立等业务开辟“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人社局、市人民银行)

十、加强“个转企”辅导

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发挥个私协会作用,定期开展“个转企”转型培训和转型企业税费政策培训辅导,采取讲座、上门指导、惠企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个转企”转型培训,为“个转企”开展法律、税收、融资等各类政策指导服务,指导转型企业顺利开展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支持“个转企”若干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