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
归档时间: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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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2-22 18:36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执法单位:

根据依法治区的工作部署,现将《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执法单位切实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2年2月20日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9〕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3号)等规定,结合分局实际,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执法决定;

(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执法决定;

(三)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执法决定;

(四)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执法决定;

(五)对重大、敏感案件的执法决定;

(六)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草拟以云溪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七)与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直接有关的规划或重大行政措施;

(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九)需经过听证程序作出执法决定;

(十)需由局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的执法决定。

重大执法决定在作出前由分局法制大队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不得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