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内所辖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全区公路)的建设、改造、养护、路产路权保护等相关事务工作。
(二)参与拟订全区公路路网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新建、提质改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公路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协同推进公路路网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实施。
(三)参与区内所辖公路养护资金、公路工程(含大中修、危桥改造、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报审,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所辖全区公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公路工程的实施和安全运行工作;协助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四)参与全区公路审批、行政许可、监管等并负责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公路路政许可提供技术支撑(含施工方案的评审);配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对公路路产侵占、损坏赔补偿进行调查取证,监督执行路损恢复预算与计划。
(五)负责公路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公路运行信息。
(六)负责公路服务区运营服务质量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公路行业统计、信息调查、技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智能化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公路环保节能减排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公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