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19-1871854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政通〔2019〕5号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蒙华铁路(云溪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岳云政通〔2019〕5号)
为加强蒙华铁路(云溪段)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划定蒙华铁路(云溪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全保护区范围
在蒙华铁路(云溪段)线路两侧设立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划定,不改变用地权属关系,其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详见附件):
(一)村(居)民居住区为12米;
(二)其他地区为15米。
二、安全保护区内有关禁止行为
(一)在蒙华铁路(云溪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排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它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二)在蒙华铁路(云溪段)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建物等设施,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三)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报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三、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按照已经划定的蒙华铁路(云溪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各类问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凡破坏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蒙华铁路(云溪段)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置里程及保护距离表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附件
蒙华铁路(云溪段)线路安全保护区设置里程及保护距离表
序号 |
地点 |
铁路起讫里程 |
自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
铁路左侧 |
铁路右侧 |
|||
1 |
云溪街道 |
DK1436+000~DK1436+255 |
15 |
15 |
2 |
云溪街道 |
DK1436+255~DK1436+700 |
12 |
15 |
3 |
云溪街道 |
DK1436+700~DK1437+040 |
15 |
15 |
4 |
云溪街道 |
DK1437+040~DK1437+925 |
12 |
15 |
5 |
云溪街道蔡家隧道 |
DK1437+925~DK1438+190 |
15 |
15 |
6 |
云溪街道蔡家隧道 |
DK1439+340~DK1439+647 |
15 |
15 |
7 |
云溪街道 |
DK1439+647~DK1440+130 |
12 |
15 |
8 |
云溪街道 |
DK1427+500~DK1430+150 |
8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