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4-2172379
- 发布机构:云溪区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委〔2024〕2号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云溪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3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全区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区公安分局获评全省公安机关加强派出所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区检察院获评国家级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区法院获评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综合得分创历史新高,获评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现将我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区经济发展规划、社会治理格局、综合实绩考核,统筹协调推进。分别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及第一次、第二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将法治建设工作分类指导、狠抓落实,不断健全依法治区运行机制。先后出台了《云溪区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岳阳市云溪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全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2023年度全区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健全制度规划。把党的二十大报告法治专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重点学习内容,专门组织区级法治学习活动4次。区委宣传部印发《2023年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内容,各单位也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学习交流。2023年2月13日至17日,举办了为期5天的“全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全体在职区级领导,全体在职科级、正股级干部,乡村振兴指导员,青马班一、二期全体学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园区企业代表等920人参加培训。邀请湖南大学蒋海松教授作《法治中国新征程——二十大报告法治亮点解读》报告,《掌上云溪》持续聚焦专题培训热度,整理发布了四期学员们的学习心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扩大)暨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等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法治专章纳入会议学习范畴。9月13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八次集中(扩大)学习,区委书记刘正仁主持并讲话,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湖南大学蒋海松教授就学习《宪法》做专题辅导报告。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掀起学习高潮,5个镇(街道)、64个区直及驻区单位中心组进行了学习,48名单位主要负责人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成立了28人的区委理论宣讲团,自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区委宣讲团成员深入各镇(街道)、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开展宣讲活动60余场,各部门单位因地制宜开展“集中讲”“现场讲”“身边讲”“互动讲”“云上讲”等微宣讲活动400余场次。打造“理响云溪”理论微宣讲栏目,目前已发布7期微宣讲视频。区公安分局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全局教育培训计划,并举办为期三天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培训班”。区检察院将学法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组织全员赴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参加为期三天的法律实务培训班,安排年轻干警参加省市院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等比赛。2023年9月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媛珊同志获评“2022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区法院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在机关走廊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区,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动漫普法展播专区。根据普法宣传需要,建立法治宣讲团队伍,开设12个不同内容普法课件,由每位宣讲团成员分别备课,并组织成员对课件进行研讨,积极开展了法治宣讲内容全面、形式丰富的“法律六进”活动。2023年9月,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主题的第十一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上,区法院干部撰写的论文《重整程序中管理人报酬制度研究——以管理人报酬的来源为视角》荣获二等奖。
3.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来抓,不断促进政府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共聘请了5名区级政府法律顾问开展相关工作,全区有34家行政事业、执法单位设立了法律顾问,全区56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为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及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出台了《岳阳市云溪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3年区政府共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备案,备案率达100%。二是全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6大领域和5个镇(街道)组建综合执法大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2023年8月开展了对全区14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评查的情况来看,各行政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较为规范,基本符合“三项制度”有关规定。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大力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2023年度区政府为被告的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共计8件,除法院书面审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均由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我区2023年度所有复议案件均已在区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行政复议工作监督。
4.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以清廉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将清廉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云溪区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参与度。制定《“亲清云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护航“亲清云溪”。开展“市民开放日”暨“群众评廉”活动,组织群众现场对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服务三个方面是否存在“八种不清不廉病症”等16小项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并为10名政务行风监督员颁发了聘书,明确了政务行风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要求。二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加大园区、镇(街道)赋权力度,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下沉,目前共有42个部门单位842项审批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占总进驻事项的88.2%,向园区、镇(街道)分别赋权172项、116项,审批承诺时限对比法定时限提速60.2%,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9%以上,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和“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让群众就近办”的工作目标。三是建立企业保障机制。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代理机构选取程序,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了《岳阳市云溪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将保证金缴纳、专户开设纳入施工许可前置条件,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预付制度,杜绝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四是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2023年来,共惩戒单位行贿犯罪信息、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交通违法行为、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57条。
5.全面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3年1月份,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区进行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6月2日下发了《湖南省2022年法治建设督察报告的通知》和云溪区问题清单。区委依法治区办针对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的9个共性问题33个具体问题,及时制定了《岳阳市云溪区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于7月5日、9月11日分别召开了整改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层层分解整改任务,扎实推进。截至目前,9个共性问题已全面完成问题整改7个,阶段性完成问题整改2个;33个具体问题已全面完成问题整改30个,阶段性完成问题整改3个,整改工作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的肯定。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区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4.15国家安全日、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利剑护蕾”、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学法考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6场,举办各类法治讲座106场,形成常态化普法格局。二是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我区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67个,其中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100%,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多方参与、上下联动”的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化体系。2023年以来,全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13起,无民转刑命案。2023年7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方案》,设立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紧密人民调解与诉源治理衔接,从全区范围内选拔聘用2名专职调解员常驻法院,对九类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分流,方便纠纷当事人及时化解矛盾,努力把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法”“景”融合打造法治文化阵地。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目前48个村(社区)建有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公园、广场、长廊,通过设立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悬挂普法宣传牌等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精神、法治元素、法治小故事等融入乡村文化,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可以近距离感受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文化熏陶,让群众“出门有法、抬头见法、说理用法、办事循法”。
7.加强法治建设督察 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为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区基础,提升法治建设水平,2023年8月27日至9月1日,由委员会下设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副组长;区委督查室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分别带队,成立5个督察组,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抽调5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全程参与,对全区5个镇(街道)、23个部门(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全面掌握相关部门、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特色亮点和短板弱项,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形成督察“闭环”。区委依法治区办及时总结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中发现的工作亮点及问题短板,形成督察报告,对共性问题向全区通报,对个性问题向有关单位一对一反馈,明确整改时间,强化跟踪问效,督促各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提升,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法治云溪建设的新动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门单位之间普法宣传整体联动不够,没有形成全区普法的强大合力。二是法制队伍整合不到位,法律专业人才短缺,部分区直部门单位法制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素质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执法基础依然较为薄弱,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位推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是发挥第一责任人表率作用。区委书记、区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带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6次。区长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重要内容,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区政府党组学习计划,组织法治专题学习5次,邀请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来我区作《宪法权威与宪法实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导引》的专题辅导。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专栏”,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定期报告制度。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我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复议、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更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后续工作。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态化推进,抓好跟踪问效。二是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八五”普法活动、各种培训、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加大民法典的宣传力度广度。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厘清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准确界定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明确各类执法部门主要职责,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行,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四是加强执法监督督察力度。加大对重点执法部门的监督督察力度,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及责任追究机制,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推行行政问责制结合起来,保证执法责任追究得到落实。五是深入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文件精神,经过深入研讨、协调,拟通过直接赋权、委托下放和服务前移的方式,将区直各部门47项赋权事项(其中行政处罚等执法类事项21项、行政许可等服务类事项26项)下放到镇(街道),事权下放的执法部门派驻执法业务骨干指导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确保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健推进。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