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5-2285495
- 发布机构: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政通〔2025〕1号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危货车辆通行、停放、洗消和维修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危货车辆通行、停放、洗消和维修行为,消除道路危货运输安全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通告适用在本辖区内行驶的所有危货车辆以及从事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和机动车洗消、维修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进出本辖区的危货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危货运输专用通道、禁行时间、行驶速度的规定和标志标牌行驶,不得擅自进入禁行区域或绕行非指定路线。短时间内无法进入本辖区企业场地内装卸货物的,必须停放在自有危货停车场或专业危货停车场等候,不得随意停放在道路两侧、中心城区以及居民区、学校、医院、商(市)场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本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需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其装卸货物的危货车辆管理,科学合理安排装卸货物车辆的批次,严禁装卸货物车辆聚集在企业周边道路两侧停放。
四、全区所有危货运输企业需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货停车场或者到专业危货停车场租赁与其需求车辆数量相匹配的停车位;要加强自有车辆管理,规范自有停车场停车行为,严禁违法违规停放。
五、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停放的,应进入专业危货停车场专区停放,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六、因高速公路封闭等特殊原因造成在高速公路路口或其他路段聚集停放的危货车辆,必须服从公安交警、交通执法、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统一指挥、管理,严禁乱停乱放。
七、机动车洗消和维修企业需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经营范围、人员资质和规程等要求开展危货车辆洗消、维修和动火动焊作业,严禁违规停放危货车辆。所有危货车辆开展洗消和维修作业,必须到具有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不得私自进行洗消和维修作业。
八、绿色化工高新区、各镇(街道)及区公安、交通、城管、综合执法、应急、交警、消防、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文明执法,加强联合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和行刑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