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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云溪区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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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区发改局   2025-07-01 11:40   浏览量:1   | | | |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区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抽查任务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全区招标代理机构。

  抽查比例:招标代理机构按20%定向抽取。

  三、抽查事项和内容

  1.证书及相关资料监督检查;

  2.招投标情况监督检查;

  3.重大建设项目工业(能源)项目代建项目招投标情况监督检查;

  4.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

  由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人员库中根据工作实际随机匹配。

  五、抽查工作平台

  运用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

  六、抽查检查时间

  9月确定抽取检查对象名单,9月至11月进行现场检查,11月20日前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七、抽查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查看、书面查阅、网络抽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进行。

  八、实施检查步骤

  1.采集涉企信息。从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等平台采集检查对象的相关信息。

  2.送达抽查通知。制作《抽查告知书》,并送达抽查对象,通知抽查对象按时提交检查资料。

  3.组织开展检查。对抽查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书面检查;对登记事项等有必要现场检查的进行现场检查。

  4.归集公示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抽查结果,按照“谁办案、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查处结果。

  5.建档保存资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等检查工作书式资料,由检查机关整理归档保存。

  九、抽查结果及处理

  1.抽查结果类型。抽查结果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八种类型。

  2.公示抽查结果。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自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抽查结果;其他抽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依法应当立案处理的,查处结果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公示。

  3.后续处理。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依法责令有关企业改正。抽查结果为“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由各登记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结果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查处结果由管辖部门公示。抽查发现有关企业符合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纠错与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湘市监办函〔2018〕18号),指导企业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发现企业连续两年未年报、未报税且登记住所失联的,由各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抽查发现应有关企业由其它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案件线索。抽查发现有关企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检查人员应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抽查工作,圆满完成抽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