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5-2302884
- 发布机构:区卫健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岳云卫函〔2025〕4号
关于做好2025年云溪区农村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妇保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以下简称“两癌”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检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635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农村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
云溪区常住35-64周岁农村和城镇低保妇女。原则上每3年检查一次,按年度分片区检查。2025年目标地区为云溪街道和松杨湖街道,高危人群可每年检查一次。
二、工作目标
1.适龄人群覆盖率达到70%,今年目标任务4000人。
2.宫颈癌早诊率、乳腺癌早诊率、“两癌”阳性个案随访率和治疗率分别达到90%、70%、95%、90%以上。
3.普及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政策和核心防治知识,提高妇女“两癌”防治意识,农村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积极动员目标人群到相关医疗机构接受“两癌”检查。
(一)宫颈癌检查内容
1.宫颈癌初筛。采用以下方法:
(1)高危型HPV检测。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检测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4种高危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6、68等亚型。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次。
(2)宫颈细胞学检查。HPV阳性者(16、18型阳性直接进行阴道镜检查),免费进行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The Bethesda System)检测。原则上每3年检查一次。
2.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其他高危型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3.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宫颈癌检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对宫颈癌检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二)乳腺癌检查内容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对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进行评估。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3年检查一次;结果为0类或3类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类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短期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检查;结果为4类或5类者,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3.检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乳腺癌检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体检异常或可疑者,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0类或3类及以上者,病理学检查为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及乳腺其他恶性肿瘤等恶性病变者。对乳腺癌检查异常或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三)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两癌”检查,指导“两癌”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检查。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两癌”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明确初筛机构和转诊机构,成立“两癌”检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经费拨付等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区妇联组织。会同区卫健局制定辖区“两癌”检查项目计划,开展指导监督,共同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利用妇联组织体系,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配合开展辖区适龄妇女基本情况摸底。加大对“两癌”贫困妇女的救助力度。
(三)医疗卫生机构。由区妇保院承担“两癌”检查初筛工作,配备与开展检查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服务流程,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针对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督促其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做好追踪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区人民医院为转诊机构。负责接收初筛机构转诊的标本及异常或可疑病例,提供宫颈细胞学阅片、HPV检测、阴道镜检查、乳腺X线检查、乳腺活检、组织病理学检查等相关服务。在出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筛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妇保院开展健康教育、信息采集、阳性随访等工作,并将“两癌”检查项目情况纳入健康档案进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健全“两癌”检查专家队伍,加强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两癌”防治能力。
(二)质量控制。制定“两癌”检查质量控制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参与“两癌”检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及时反馈质控结果,指导改进服务质量。相关机构要完善自我检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自查,保证服务质量。
(三)经费保障与管理。农村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经费重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统筹安排,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监管,规范经费使用,保障“两癌”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四)信息管理。妥善保存“两癌”检查原始资料,推动建立个案信息管理系统,避免重复检查。收集多种来源的“两癌”检查和治疗信息数据,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整理、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