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yxqrsj/2026-2368167
- 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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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区纪委监委民生实事办理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聚焦政府、国企项目欠薪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二、组织领导
成立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江和平
副组长:沈险峰
成 员:张常成、曾凯、李响军、刘颖丽、甘狄龙、雷子豫、罗巡洋
工作专班设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由甘狄龙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线索。对本年度以来通过投诉举报、实地核查、集中接访、网络舆情、平台数据等渠道反馈的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详细问题治理台账,规范填报《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统计表》,确保问题底数清、情况明。
(二)强化日常巡查。定期对在建项目开展日常巡查,重点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政府、国企项目,深入检查劳动合同签订、人工费用拨付、工资发放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欠薪隐患。
(三)开展联合检查。联合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全区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抽查。
1.对被人社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施工企业,由住建部门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2.对人民法院移交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案件,住建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评价等处理。
3.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将发现的地方财政、国有企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线索移送同级工信部门处理。
4.对存在“完工不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结算审核、结算审核不支付工程款”问题的建设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公开曝光,并移送同级权限管理部门处理,同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5.对因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按规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项目。
(四)健全长效机制
1.依法推动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大力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将相关要求写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固化防欠薪制度。
2.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强化人社一体化平台监管功能,督促各施工项目按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省大数据平台,及时处理平台预警信息,构建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
3.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资金监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款项及资金异常情况的监测,确保工资专用账户制度严格落实,切实保障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
4.健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科学调整违法行为评价指标,加快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机制。
5.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等环节,确保工资支付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工作安排
加强与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对接,动态建立云溪区在建项目库,不定期对区内在建项目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欠薪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和化解时限,坚持边查边改。同时,督促项目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并将制度落实情况及时上传至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同步建立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集中整治台账。
对照摸排、检查中建立的欠薪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督办人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项目,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做到事实认定准确、办案程序规范、证据材料齐全、问题处置得当。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会商会,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各项困难和问题。
对欠薪问题开展全面“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妥善处置。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健全防欠治欠长效制度措施,并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按程序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整治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强化责任落实。工作专班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纪检组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批评提醒;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岳阳市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