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工作要点
来源:区财政局   2024-03-11 12:06   浏览量:1   | | | |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云溪建区40周年,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云溪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始终把“三保”放在支出首位为基本原则,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为加快建设湖南万亿现代石化产业核心基地和世界领先的绿色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提供财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预算53501万元,比2023年收入基数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预算45541万元,增长9.53%;非税收入预算796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477万元。完成今年隐性债务化债任务,“三资”运作改革力争创收35000万元。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和机关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人员两个安全。

  三、工作重点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预算53501万元,比2023年收入基数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预算45541万元,增长9.53%;非税收入预算796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4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477万元。

  2.落实落细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政策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等服务企业政策。谋划好土地出让文章,有序推进土地资源盘活整治和矿地等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合力向上争项目争政策争资金,力争转移支付总量持续增长。坚持税收精诚共治,加强收入征管,做实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积极调度资金,保障全年预算顺利执行到位。

  3.推进财政分类保障机制建设,根据轻重缓急、长短结合、财力适应原则确定保障顺序,优先保障“三保”等资金需求。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重点围绕省、市、区民生实事项目,着力在支持共同富裕、教育高质量发展等领域下功夫,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4.根据财政承受能力与项目必要性、可行性,适度控制财政支出规模;强化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评估现有涉及财政支出的政策,调整、废止一批绩效不高的政策,降低非必要、不可持续的财政负担。

  5.坚持“保重点、减开支、稳运行”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按照从严从紧、能压则压的原则审核安排重点项目和政策性补贴,把压减节省出的财政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领域。同时,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重点支出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确保在总额只减不增的基础上,每个单项都做到“只减不增”。

  6.坚决落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严禁新上超出实际承受能力的“高大上”项目,严禁新上非必要性、非紧迫性项目;继续加大隐性债务化解的工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化解隐性债务,有效形成可用财力支持化债,完成今年隐性债务化债任务。加强项目储备,储备真正符合发行条件、成熟度高的优质项目,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专项债券,保障我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到期债券偿还责任,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

  7.进一步深化“三资”运作改革工作,用更实举措、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落实“一二三四五”举措,纵深推进“三资”运作改革,力争再创收35000万元。

  8.围绕“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要求,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完善涵盖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成果应用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闭环,为安排和调整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9.进一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加大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相关专项监督,聚焦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三保”资金、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等重点领域,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督的贯通融合。

  10.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完善权责清晰、管理规范、廉洁高效的投资评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项目事前评审,切实提高评审工作前瞻性、科学性和精准性。

  11.打造立体式监管体系,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832平台”建设。

  12.继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谋划财政战略、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政工作的实践中。

  1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清廉财政建设,坚决纠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好党员“头雁效应”,以良好的作风服务改革发展实践

  14.继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财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和队伍的建设,积极引导正面舆论,不发表不健康言论和违反中央精神的言论,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